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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數理所         ::: | 清大首頁 | 數理所首頁 | English | 管理

🔍【系所簡介】

民國76年,本校由師專改制為新竹師範學院,成立「數理教育學系」。民國87年10月成立「數理教育學系碩士班」。並於民國88年5月首次招生學生15名,其中自然組8名,數學組7名。而後基於發展需要,數理教育學系於民國89年1月奉准分為自然科學教育學系及數學教育學系兩系,於是民國89年4月奉准將數理教育學系碩士班更名為數理研究所,成為一獨立的研究所,包含自然組與數學組兩組。89學年度起,為配合校務發展計畫,奉教育部核准將「數理教育系數學組」及「數理教育系自然科學組」分別調整為「數學教育學系」和「自然科學教育學系」。民國93年8月1日起,將數理研究所自然組調整為自然科學教育學系碩士班,數理研究所數學組調整為數學教育學系碩士班,以落實系所合一。民國94年8月1日,本校奉准改制為「新竹教育大學」,因應此轉型計畫,數學教育學系更名為應用數學系、自然科學教育學系更改為應用科學系。應用數學系之碩士班亦分為應用數學組,和數學教育組分別招生,而應用科學系碩士班亦分為生命科學組、奈米科學組及科學教育組三組分別招生。由於兩系之發展逐漸朝向應用數學和應用科學為主軸,然而數理師資和研究人才之培育,是新竹教育大學發展的重點。因此將應用數學系碩士班之數學教育組和應用自然科學系碩士班之科學教育組再度結合。於民國98年8月1日正式成立數理教育研究獨立所。因應時代的發展,朝向更多元目標來發展。於民國105年11月1日新竹教育大學與清華大學合併後,數理教育研究所依然維持獨立研究所,包含數學教育組和科學教育組。

🔍【系所簡介】

本所前身「數理教育學系碩士班」於民國87年設立,民國88年5月首次招收研究生15名,其中科教組8名,數教組7名。民國89年,由於數理教育學系奉准分為自然科學教育學系及數學教育學系兩系,於是碩士班便於同年4月更名為數理研究所,成為一獨立的研究所,仍分為科教與數教兩組招生。後為落實系所合一,及行政作業考量,復於民國93年8月將數理研究所科教組調整為自然科學教育學系碩士班,數教組調整為數學教育學系碩士班。民國94年,本校改制為教育大學,各系所紛紛轉型發展,為因應自然科學教育學系及數學教育學系改名為應用科學系及應用數學系,原分別隸屬於兩系的科教組與數教組,遂於民國98年8月再次合併為獨立所,所名稱為「數理教育研究所」,包含日間碩士班及暑期教學碩士班,以培育優秀的數理師資和研究人才。104學年度暑期教學碩士班停止招生,並新增夜間碩士在職專班。直到民國105年11月1日新竹教育大學與清華大學合併,本所依然維持獨立研究所,分別設有日間碩士班及夜間碩士在職專班,日間班和夜間班分別包含數學教育組和科學教育組。

🔍【系所目標】

國家競爭力的高低,取決於人民素質的良窳,而人民素質的提昇唯有賴教育方得以為功。此科技資訊的時代,人民的數理素養便益顯重要。自民國105年11月1日與清華大學合併後,本所持續培育小學階段,逐漸擴充到培育高中教育階段的數學與科學師資和學術研究人才。更朝向追求領導化、菁英化、卓越化及國際化。本所發展目標為:

  1. 數理教育人才菁英化
  2. 數理教育企業領導化
  3. 數理教育研究卓越化
  4. 數理教育研究國際化

🔍【系所短、中、長期發展計畫】

本所於98年8月1日成立,又於105年11月1日與清大合併後,雖然本所名稱維持不變,但是發展目標逐漸邁向領導化、菁英化、卓越化及國際化。為達成本所目標,課程架構包含數理教育研究方法論以及數理教育兩組的一般課程。一般課程包含:理論,教學與研究實務、教育產品及教師專業發展四類課程。 有關數理教育人才的培育,是本所短期、中期、及長期持續發展的目標。短期是培育本所畢業生能應屆順利考上教甄,中期是培育本所學生成為各縣市數學領域及自然領域輔導員。長期是培育本所學生成為各縣市數學領域及自然領域召集人,或成為數理領域教學的領導人。 有關數理教育研究人才培育,以提升學生的研究能量為發展重點,短期制定及落實學生參加國際研討會及投稿期刊的補助辦法,鼓勵學生出國參與並發表國際研討會論文或期刊論文,增加研究論文的數量;中期發展重點則以提升學生論文發表於具有學術水準的論文數量與品質,並鼓勵學生到國外進行短期學術交流,以培育在地化及國際化的數理教育研究人才。長期發展重點則以本所師生成為台灣數理教育研究的領導人才,並以申設博士班為目標。

🔍【課程規劃設計理念】

為培育學術研究人才和數理師資,以從事數理教育之學術研究及推廣服務,故在課程規畫上不但強調數理教育理論,並重視數理教學實務。考量數學教育與科學教育領域本質上的差異,課程設計上除了有所內共同的基礎課程外,特規劃為數學教育及科學教育兩組課程。在各組課程內皆包括有必修、核心選修及一般選修。一般選修中又包括有教學實務、教育產品及教師專業發展三大領域。

🔍【修業歷程簡介】

  1. 依據本校學則第五十七條規定,研究生修業年限為1~4年,但在職研究生得延長修業年限1年。
  2. 本所日間碩士班學生至少須修滿33學分(不含論文4學分),始能畢業。各組學生應修畢共同必修3學分及共同選修至少3學分,另應修畢該組必修/選修課程至少27學分(其中包括經所長及指導教授或導師同意得跨組、系所及校同一學制之選修課程,至多11學分)。
  3. 本所夜間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至少須修滿32學分(不含論文4學分),始能畢業。各組學生應修畢必修課程3學分,選修課程29學分(其中包括經所長及指導教授或導師同意得跨組、系所及校同一學制之選修課程,至多10學分)。

🔍【系所發展方向】

  • AI + STEM
  • AI + Neuroscience
  • AI + 科學/數學雙語教學
  • AI + AR/VR
  • AI + 科學/數學教學的應用
  • AI + 多元文化科學/數學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