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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指導教授

說明

本碩士班研究生應在一年級修課結束前填寫「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選擇指導教授,研究生須選擇所內專任教師為指導教授,必要時得由本所指導教授推薦校內其他系所教師或校外學者專家共同指導。所專任教師退休時,其指導之研究生尚未畢業者,得繼續指導該研究生至畢業止。

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 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
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 - 共同指導教授 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 - 共同指導教授
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 - 更換指導教授 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 - 更換指導教授